食藥署預告增3項管制藥品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了從源頭防堵新興濫用物質,食藥署預告新增苯基乙基胺戊酮等3項管制藥品,其中包括「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前驅物。

食藥署13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內容包括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苯基乙基胺戊酮」為第3級管制藥品,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防堵濫用,預告期間為1月13日至27日,期滿後將彙整各界意見,報行政院核定後正式公告。

公告一旦生效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行為,一律須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辦理,且凡是仍持有上述品項的機構業者,都必須依法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在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記錄每日收支、銷毀、減損與結存情形,定期申報使用量。

食藥署表示,這次新增3項物質都沒有醫療用途,主要是配合法務部已提案列為毒品,理論上就都不能使用,但考量未來也許會有科學需求,比方說檢驗等,進而列為管制藥品,符合條件即可依法申請使用。

食藥署提醒,未領登記證就輸入、輸出、製造、販賣或購買管制藥品,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未設簿冊、未定期申報或未經核准就用於研究,同樣都會面臨3萬到30萬元罰鍰;若不是基於醫藥及科學用途的濫用,將直接視為毒品行為,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