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彈劾總統朝野對立更尖銳,誰該負責?

財畫法修正案卓榮泰使出「不副署」的手段,拒不執行,創下憲政史上第一次法案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惡例。(取自行政院網站)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立法院日前舉行公聽會,正式展開彈劾總統程序。就現勢來看,彈劾案絕對不會過關,但國會朝野對抗將會更加尖銳,再加上年底九合一選舉即將啟動,戰火勢必越演越烈,可以預見,未來一年的台灣政局勢將更趨緊繃,對整體社會、經濟、乃至民生層面,都將產生衝擊,負面影響的責任究竟應該由誰承擔?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才能提出彈劾案聲請憲法法庭審理;憲法法庭審理時,又要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同意後,彈劾案才能成立。以目前國會結構,國民黨加上民眾黨和無黨籍立委,全部也不過六十二人,距離總額三分之二的七十六人相去甚遠;更遑論大法官目前只有八人,僅比總額的半數多一點。這就意味:現階段彈劾案根本就不會通過。

既然如此,藍白黨團為什麼還要「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簡單的說,就是忍無可忍。

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認為,該修法版本影響中央對地方補助款財源調整及協助能力,超過當年舉債上限,造成政府各項施政無法順利推動,因此提出覆議案。十二月五日,立法院表決維持原決議。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但卓榮泰卻使出「不副署」的手段,拒不執行,創下憲政史上第一次法案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惡例。說卓榮泰毀憲亂政,一點都不為過!

更荒謬的是,卓榮泰還堂而皇之提出,行政院認定法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破壞民主程序」、「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三原則,就會考慮不副署。最近他又宣布,針對停砍年改方案「副署,公告但不執行」。如此一來,未來立法院任何三讀通過的法案,都必須經過行政院點頭才能執行;行政院長也可以自行決定法案或預算是否符合「不副署三原則」;而且就算副署,總統公告後也不執行。

試問,這樣的卓榮泰眼中還有憲法嗎?其權力豈不是凌駕總統之上?任由這樣目無法紀的行政院長為所欲為,立法院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或許有人會問,卓榮泰毀憲亂政,為什麼要彈劾賴清德?這要分幾個層次來說。首先,針對總統、副總統以外的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如果認為其有違法失職情事時,立法院只能決議移送監察院啟動彈劾程序,而不能自行彈劾。

其次,卓榮泰是賴清德提名,上任以來已經提出八次覆議,創下史上覆議最多的紀錄,使朝野關係不斷惡化,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事前早就知情,事後又公開力挺,自然要負起政治責任。再者,卓榮泰恣意妄為,不僅是賴清德一再縱容,甚至還可能是受賴清德指使;卓榮泰敢於宣布「副署、公告但不執行」,沒有賴清德的同意,卓榮泰豈非打臉賴清德?

毫無疑問,彈劾總統案啟動後,朝野關係將會更加惡化,無論總預算或其他法案的審查,朝野對立將更加嚴重。這是賴清德執意要與在野黨對抗到底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是民進黨當局毀憲亂政產生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