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離世繼續收費 狗保母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許姓女子受張姓女子之託,收取費用代為照顧寵物犬「肉呆」近一年,一一0年一月間,肉呆驟然離世,許女一時難以整理情緒、未於第一時間告知飼主張女,不知情的張女連續兩月照常支付照顧費用,事後得知肉呆死亡消息,憤而提告詐欺。台南地院判處許女無罪,檢方上訴二審,法院認許無積極行使詐術,原審認事用法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

張女因不便照料愛犬肉呆,自一0九年二月間委由許女照顧,張女每月交付一千五百元做為照顧費用,同年七月起調漲為每月三千元,許女也將肉呆視如己出,不想一一0年一月,許女發現肉呆竟突然死在樓梯間,養了近一年的毛孩驟然離世也讓許女十分難過,急忙處理肉呆後事,一時也不知該如告知「親媽」死訊,不知情的張女於同年二月、三月仍定期交付照顧費用。

張女事後得知愛犬死訊十分難過,想起許女曾要求其將照顧費用改匯至另個帳戶,認許女刻意隱瞞愛犬死訊,其兩個月共匯款六千元費用,是遭許女詐欺。檢方依詐欺罪嫌對許提起公訴,認許女未第一時間告知肉呆死訊,致使張陷入錯誤匯款。

許女否認詐欺取財犯行,指稱張女從未來看過肉呆,原本費用是匯至郭姓男子帳戶,因帳戶有問題才要求改匯至自己帳戶,當時肉呆還活著,並非刻意隱瞞死訊持續收費。地院另審酌許女曾向友人傳訊息表示「不知如何開口跟張說肉呆走了」、「養了快一年、也很難過」、談及張女還在定時繳照顧費用時,也表明不知該如何說明,許女也並未催繳費用等,還詢問友人「我可以退還她錢嗎?」。認許女「未告知死訊」並非「施用詐術」,判處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檢察官上訴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