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籍清查 二月起展開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力求稅籍健全、稽徵確實及課稅公平,一一五年度房屋稅籍清查工作將自二月一日展開,進行為期八個月(四、五月除外)的全面盤點,清查人員於清查時均會配戴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配合及協助。

財稅局表示,今年度清查範圍除例行應清查里別外,並將新建房屋、減半課徵、課稅異常、減免稅及老舊房屋等列入清查重點加強查核。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及拆除等情形,均應在建造及拆除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財稅局申報。

財稅局也提醒,如房屋無出租、無營業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理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記得一定要在每年房屋稅開徵四十日(即三月二十二日)前,辦理戶籍登記及申報房屋自住使用。逾期申報者,自申報的次年期開始適用,先前已核准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其用途未變更及戶籍未遷出,免再提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