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會免稅新制 攜加熱菸入境 最高罰5百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台灣拒菸聯盟26日提醒,別誤會加熱菸免稅新制,國外攜加熱菸回台最重罰500萬,民眾不要誤判法規、誤觸紅線。

針對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2月1日起開放旅客自台灣免稅商店購買、且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加熱菸品,免稅入境。沒想到,卻遭錯誤解讀為「出國可帶加熱菸回台」,引發民眾誤判法規、誤觸紅線。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林清麗指出,加熱菸就是菸品,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癮性,且需要戒除,同時仍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

國健署嚴正警告,目前核准販售的加熱菸品項極少,且通過審查的產品並未在國外上市,凡自國外購買加熱菸或加熱菸載具攜帶入境,一律違法。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不論數量多寡,均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須銷毀或退運,呼籲民眾切勿被錯誤資訊所誤導,以身試法。

台灣在機場與港口廣設免稅商店,但法律對於免稅店加熱菸品的展示,並未如一般零售通路般有明確規範。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陶蓮生指出,現行《菸害防制法》下的《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對菸品展示有明確規範,僅適用於超商、超市、雜貨店等一般零售通路,並未涵蓋機場與港口免稅店這類可隨手自由拿取菸品的場所。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如今政府趕在學生放寒假及農曆年前,家長帶孩子出國旅遊、探親的旺季宣布新制,等同為免稅商店販售加熱菸大開方便之門;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也建議政府,將免稅商店展示販售加熱菸的時程,延後至全家出國潮及寒假結束後,避免在年節旅遊高峰期,變相為加熱菸促銷,並增加違法菸品查緝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