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署:台灣未核准禽流感疫苗 違法最高罰450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雲林縣一名男子於一一四年進口未經許可的禽流感疫苗,二日遭起訴。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回應表示,台灣還未核准禽流感疫苗,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都違法,最高可罰四百五十萬元。

防檢署指出,台灣目前未核准禽流感疫苗,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禽流感疫苗均屬違法,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行為人,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籲請業者切勿貪圖私利而觸法受罰。

另外,防檢提醒畜禽水產養殖業者,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的動物用藥品來防治動物疾病,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鍰,一年內再犯者更可處五十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罰鍰。

防檢署表示,目前使用禽流感疫苗國家,均無法有效控制禽流感疫情,防檢署現階段持續蒐集及更新疫苗使用資訊,並密切觀察歐美等先進國家後續規劃方式,再依台灣產業狀況評估施打禽流感疫苗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