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量、限自用 出國買藥品販售 最高罰2百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民眾出國喜歡掃貨買藥妝戰利品,台北市衛生局2日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台的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限量自用,並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若以「二手」、「代友出售」等用字企圖規避法規,違規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表示,依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

同時,有不少民眾會透過蝦皮、臉書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上述從國外攜回的藥品,殊不知,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

另「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

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民眾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