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溫姓替代役男遭計程車司機丟包台六十四線路上被輾斃,叫車平台是否能切割責任?交通部三日指出,現行制度已將叫車平台與車隊「一體納管」,車隊、平台不能互推責任。
溫姓替代役男一月二十五日凌晨透過Boit平台搭乘多元計程車行經台六十四線快速道路時,遭林姓司機留置於高架路段,遭後方四輛車輾過不治。警方將林姓司機及四名駕駛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新北檢認為林男涉嫌遺棄致死,以二十萬元交保。檢察官二日第三度傳喚林男,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指出,現行法規已將叫車平台與車隊「一體納管」,不論平台定位為何,只要涉及計程車派遣就不可能在事故發生後互相推諉責任;只要發生重大事件一定有人必須負起管理責任,不會出現車隊與平台互相推責、沒有人負責的情況。
針對後續處理,胡迪琦表示,由於計程車屬地方政府主管,相關行政調查與裁處仍由地方政府進行;交通部也將建議地方政府進一步釐清車隊與叫車平台之間的實際合約關係,作為後續管理與約束的依據,另後續還有司法程序的處置。
至於外界關注駕駛是否構成拒載?胡迪琦強調,交通部不會就個案預作違規認定,仍須由主管機關依事實查證。一般情況下,若有故意拒載行為,依法可依相關處罰條例裁罰,但不應將單純行政罰則直接與本案造成的人命傷亡作對比,兩者性質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