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3軍售發價書草案 效期至3/15


記者王誌成、黃翠娟∕台北報導

國防部六日表示,美政府已就「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中「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等三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今年三月十五日。依軍售作業制度,若未能獲得美方同意、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我方需於三月三十一日支付首期款。

國防部強調,美政府同意供售之武器裝備與彈藥,有助提升國軍整體防衛戰力,以應對當前險峻敵情威脅。目前,特別條例草案已送交立法院,惟尚未付委審議。國防部將向美方積極爭取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避免因未於時限內簽署導致全案取消。

國防部說明,特別條例所列軍購案項均已與美方完成先期協調,確立供售意願、產線與交期等關鍵因素。建請立法院盡速完成審查,俾利國軍建軍備戰、嚇阻侵略,以維國家安全。

總統賴清德上午則前往台中勗勉海軍小雪山雷達站,感謝官士兵以「台灣之盾、築起防線,小雪之眼、洞悉全局」的精神,全年無休守護國家,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他也再度喊話立法院盡速審議通過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