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刑大遭搜索 陳姓小隊長涉浮報加班費被帶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十一日上午驚傳遭檢調搜索。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新北市刑大偵二隊陳姓小隊長涉嫌在勤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並藉此浮報加班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上午九時許,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會同新北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兵分多路前往新北市刑大辦公室、陳員住處等五個地點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手機、相關文書證物,並將陳姓小隊長依貪汙、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被告身分帶回市調處偵訊,全案正擴大釐清中。

檢調初步掌握,陳姓小隊長涉嫌於一一三年至一一四年間,多次在申報超勤加班的時間內,擅離職守處理私人事務,隨後再虛偽填報加班費申請單,詐領金額初估達新台幣數萬元。雖然金額不高,但因涉及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且屬於貪汙治罪條例範疇,檢方對此高度重視。十一日上午的搜索行動歷時約一小時,檢調人員在市警局督察室人員陪同下,針對陳員位於刑大偵二隊的辦公座位進行仔細搜查,氣氛顯得相當凝重。

據了解,陳姓小隊長並非首次躍上新聞版面。資深警界人士透露,陳員過去在偵辦案件時,曾被指控與洗錢案主嫌、「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集團有關聯,疑似涉及不當利益輸送或頻繁出入爭議場所。雖然該部分案情先前未有具體結果,但陳員因此被列為警局重點輔導對象。此次檢調大動作搜索,雖然名義上是針對「浮報加班費」,但外界普遍推測,檢調極可能意在「以小辦大」,藉由徹查金流與通聯記錄,進一步釐清陳員是否在先前的爭議案件中涉及更深層的不法對價關係。

針對自家小隊長遭搜索約談,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龍海光十一日下午出面受訪說明。龍海光表示,本案是新北市警局督察室在進行內部稽核時,主動發現陳員的勤務紀錄與實際行蹤不符,疑有曠職及詐領財物之嫌,因此秉持「自清自檢」原則,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龍海光強調,目前初步瞭解陳員是於勤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至於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警方將全力配合檢方後續調查。

警方重申,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新北市警局始終抱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堅定態度。無論涉案人員層級高低,只要查證屬實,絕對依規定嚴懲,並追究相關考監責任,以此維護警察團隊的廉潔與聲譽,絕不容許少數害群之馬影響整體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