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前局長吳存金被控十一度利用局長特別費,用於親友間非公務餐會,涉嫌貪汙六萬多元遭起訴;台中地院十一日開庭,她全數認罪,請求法院減刑。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吳存金擔任地政局局長期間,每月得檢具原始憑證支領首長特別費三萬九千七百元,並僅限於因公所需的招待饋贈;檢方發現,吳一0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一一四年五月十二日間,餐廳消費十一次都是家庭聚餐的「私人餐敘」都報公帳,詐得六萬八千百七十九元。
台中地方法院針對案件昨日首開準備程序庭,吳存金與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代表等人皆出庭。
吳存金在庭中全數認罪,並對檢方起訴內容,及提示的證據未表示意見。吳存金的委任律師表示,請法院審酌被告皆認罪,偵查中便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且被告已去職,顯無再犯之虞,請求法院減刑並給予緩刑機會。
開完庭後,吳存金在法院外面對記者提問是否做認罪答辯,她表示,司法不公開「請不要為難我」。記者追問是否請求緩刑,她仍不願回應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