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為持續推動淨零轉型與改善空氣品質,台南市政府一一五年延續電動機車補助措施,鼓勵市民於年後換購低碳運具。市府表示,一般民眾辦理汰舊換新,合併中央補助最高可達三萬零二百元,中低收入戶最高三萬六千二百元;若為新購電動機車,一般民眾最高可獲二萬零二百元補助,中低收入戶最高二萬六千二百元。
市長黃偉哲指出,一一五年方案除延續幼幼族、青年族群、偏遠地區與中低收入戶等專案外,也將天然災害受損戶納入補助對象,讓政策涵蓋面更為完整。
環保局長許仁澤說明,只要設籍台南並申請汰舊換新或新購電動機車,均可申請電池月租費補助,依車輛級距一次核發,重型補助七千二百元、輕型補助三千六百元,以降低市民使用電動機車的長期負擔。
環保局提醒,辦理汰舊換新者須先至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完成申請,並於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欄位選填「台南市」,以確保補助資格。相關資訊可至環境部媒合平台或台南市電動機車補助專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