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猥褻12童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監察院四日公布新北市土城區李姓圍棋老師猥褻十二名兒童案調查報告,認為市府在加害人出獄後的社區監控、被害人報案減述作業及後續輔導資源統籌等方面存在多項重大違失通過糾正,並籲請行政院全面檢討精進兒少性侵害案件處理機制。

監委紀惠容、葉大華、張菊芳調查發現,李姓男子於民國九十六至九十八年間因猥褻未滿十四歲的兒少入獄,一0三年六月出監後,依法應由新北市政府列管七年至一一0年六月。期間市府須安排其身心治療,轄區警察局則須每月查訪。然而,新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於一0七年三月決議李男治療結案,卻未將其「與兒童獨處即有再犯風險」的關鍵因子通報警政單位,形成首次監管斷點,導致李男在一0八年列管期未滿前違法於住家開設圍棋短期補習班招收兒童。

此外,土城警分局自一一0年三月二十一日後即再無任何查訪紀錄,未依法落實每月訪查義務,造成第二次監控斷層。李男隨後自一一0年四月起即對學童強制猥褻。直到家長報案後,市府才被動得知李男已違法開班授課多年。

張菊芳指出,受害兒童家長於一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向警方諮詢,卻遭錯誤引導,隔天帶著孩童在土城、金城派出所、醫院及婦幼隊間來回奔波,歷時十三個小時直至隔天凌晨一時三十分才完成筆錄,未落實「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調查也顯示,現行司法詢問員制度於一一二至一一四年間檢察官運用比率僅約一成,衛福部推動的一站式服務近三年在新北市更無實際啟用案例。

葉大華表示,受害兒童橫跨多所學校,家長向校方求助後,市府未依《學生輔導法》統籌社政及教育資源,任由各校自行面對複雜的兒少創傷輔導,甚至事發月餘才召開分工會議,使基層學校量能不足,保護網絡出現漏洞。監委也點出現行防堵不適任人員機制分散分屬不同部會管理,存有查詢時間差與資訊不全等問題,呼籲行政院參酌澳洲「兒童工作證」制度,從源頭強化兒少安全防護。

針對監察院的糾正,教育局表示尊重,並指出已於一一三年會同警方稽查,對該未立案補習班重罰二十五萬元並勒令停辦,且已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將該名行為人列為「永久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同時持續擴大補教場域稽查,補強制度杜絕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