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賴姓男子受傷被救護車送到台中市大里區仁愛醫院,他自稱不滿急診室林姓醫師態度,竟從胸前口袋掏出一束美工刀片,還企圖要攻擊醫師;台中地院認為,賴妨害醫療業,也破壞醫病關係,更間接影響其他患者權利,依違反醫療法判他三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賴男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多經救護車送往大里仁愛醫院急診室,他自稱不滿林姓醫師的態度,竟從胸前口袋拿出一束美工刀片,還作勢攻擊林醫師,對方心生畏懼報警。
檢方訊時,賴男坦承不諱,與被害的林醫師證詞相符,也有急診室監視器畫面可佐證,檢方認為他同時涉犯醫療法以恐嚇之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恐嚇危安等罪嫌,從重依前項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賴男不能控制情緒,僅因於看診過程中對醫師不滿,竟持美工刀片作勢攻擊,不僅妨害醫療業,也破壞醫病關係,間接影響其他就醫病人及家屬的權益與安全。
法院考量,賴犯後自白坦承,但沒和被害人調解,依對於醫事人員以恐嚇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判他三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