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救災延遲挨告 陳椒華不起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間丹娜絲颱風過境重創台南,前立委陳椒華在臉書關心災情,指稱南市府公務單位放假一週後才開始救災,質疑市長黃偉哲指揮是否正確等。遭南市府依《災害防救法》告發,指控陳散播不實訊息,全案經檢方調查裁定不起訴,認陳椒華發文內容雖可能造成誤解、然不具故意散播謠言主觀犯意。

去年七月十九日,南台灣因丹娜絲肆虐滿地瘡痍,陳椒華於臉書發文表示,「丹娜絲颱風後,看到台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才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南市府認陳貼文使一般民眾誤認南市府未積極救災、造成民眾恐慌、足生損害於公眾,認陳涉《災害防救法》之散播不實訊息罪嫌提出告發。

全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認陳發文內容主要是對政府救災作為提出質疑與評論,雖可能造成部分誤解,但難以認定陳具有故意散播謠言的主觀犯意,裁定不起訴。陳椒華十二日曬出不起訴書發表長文指出,人民對政府救災效率提出疑問與監督,是民主社會正常的公共討論,政府若動輒以刑事告發方式對付批評聲音,不僅無助於解決問題,也可能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