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看來,富貴加身而錦衣玉食是士君子的重標誌吧,而道家則不同。這種不同在莊子身上尤為明顯,當楚王派使者禮聘他時,他說了句千古名言:「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於塗中乎?」這種寧願「泥中自在」的態度,正是標準的道家風範。
莊子是崇尚淡泊的,但到了魏晉時期,卻變得香火鼎盛起來,因為那時的士人們喝酒、吃藥之外,紛紛空談老莊,作為名士風度亦為仕晉之道吧,而風度之最者便是「竹林七賢」了。「竹林七賢」是名士中的名士,但他們是人不是神,既改變不了五胡亂華,也阻止不了宗室之爭,唯有悲歎,唯有恐懼,絕望中只好放浪形骸,去酒鄉中避難。雖然也可說是一種無奈,但他們為官總是嚴重瀆職,誤國誤民。
「竹林七賢」中做官最大的,應該是王戎,他位列三公,做過尚書令,可他卻難以「賢」始「賢」終。當初,他父親王渾死後,故吏贈錢百萬,王戎辭而不受,由此顯名鍾會評之:「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太康三年(282年)王戎被征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以十丈細布賄賂王戎,王戎雖然沒有接受,但寫信感謝劉肇,為司隸校尉劉毅彈劾。儘管晉武帝為王戎開脫道:「戎之為行,豈懷私苟得,正當不欲為異耳。」然而王戎從此為清議所鄙。再後來,他身為宰相。卻並不把天下大事放在眼裡,「與時浮沉,無所匡救。」他把政事委託給僚屬,自己輕身外出遊逛,雖然位尊人貴,卻總是獨自出行。巡視田園地產時,以手巾插腰,也不帶隨從。因此,史載王戎「性簡要,不治儀望,自遇甚薄,而產業過豐,論者以為臺輔之望不重。」
《世說新語》記載儉嗇一篇共有九條,竟有四條記王戎事。《晉書》謂王戎「性好利」,多置園田水碓,聚斂無已,富甲京城。王戎早年在荊州刺史任上就曾私派部下修建園宅,因此被免官,後來出錢贖回。據說王戎經常與夫人手執象牙籌計算財產,日夜不輟;同時他又十分吝嗇。家中有棵很好的李樹,王戎欲拿李子去賣,又怕別人得到種子,就事先把李子的果核鑽破;他的女兒嫁給裴頠時,向王戎借了數萬錢,很久沒有歸還。女兒回來省親時,王戎神色不悅,直到把錢還清才高興起來;王戎的侄子要成婚,他只送了一件單衣,完婚後又討回。僅此幾端,即可見其為人貪吝之至。時人謂王戎為「膏肓之疾」。但也有人認為這是王戎避禍於亂世的「自晦」之舉。東晉人戴逵評論道:「王戎晦默於危亂之際,獲免憂禍,既明且哲,於是在矣。」敦是敦非,難以定論,但無論如何不能以清廉視之吧。
其實,王戎那個時代的士人是很難清廉的,因為名士風度須得喝酒和吃藥,那些由五種礦石調製而成的「五石散」,不惟費時費力,當然更費錢財,至於所費之來源,恐非清白俸祿那麼簡單。只是,世風奢侈,大家只好「不能免俗」了吧。
當然,再混濁的世界也總有人出污泥而不染,《世說新語》中有這樣兩個故事:「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複坐處。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即啟用為吳興郡。
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范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范,云『人寧可使婦無邪?』范笑而受之。」這裡,前者周鎮遠行的工具只是一條小破船,遇上風雨就會連坐的地方都沒有,因此王導感慨於他的清廉,當即再次啟用了他;後則中的范宣連友人的饋贈也拒不接受,直到友人說不能讓老婆沒有褲子穿的時候,才笑著接過從車上扯下來的二丈布。他的風範,比起那些或荒唐、或浮華的名士風度來,讓人心酸,卻更令人敬仰。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但魏晉士人們在酒和藥的麻醉下,是迷失了本心的,他們一方面放縱自身,想超凡脫俗;一方面忙求品評,汲汲於富貴。這樣,只有更矛盾、更痛苦,也就永遠無法真正地超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