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虛擬貨幣交易所涉及詐欺、洗錢案,十三日偵查終結。起訴書指出,知名交易所「幣竟」(BITGIN)實際負責人劉昱森、營運長有「虛擬貨幣女神」之稱的張于庭及其胞兄張瀚森等人,涉嫌自一一二年六月起,利用交易所平台協助假投資詐騙集團洗錢,計不法金流高達一點五億餘元,全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嫌起訴張于庭等十人,並對張氏兄妹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檢方調查發現,詐騙集團自一一二年六月起,於社群平台刊登假投資廣告,誘騙被害人下載「永碩投資」、「宏佳」等假APP,並派出假幣商在高雄瑞豐夜市等地以面交現金方式收款,藉以規避金融監管。隨後,集團利用幣竟交易所在幣安平台上開立的帳戶,將詐得贓款層層轉換為泰達幣(USDT),並在多個虛擬錢包間快速移轉製造斷點,最終轉至境外交易所變現。檢方統計,其中一條金流在短短三個月內,即有十九筆、總計三百七十六萬餘顆泰達幣的移轉紀錄,約有四十六名被害人受害。
檢警查出,幣竟交易所登記負責人許冠智於一0九年六月成立公司,實際由劉昱森主導,並邀張瀚森、張于庭兄妹以技術入股,分別擔任執行長與營運長。起訴書指出,集團成員分工細膩,包含提供TRX燃料費的尤紹宇、調度泰達幣的胡崇賢等人,甚至查出有部分贓款折換為現金十八萬元後,交付給曾組成大規模律師團協助詐團辯護的律師鄭鴻威,檢方認定此舉也屬洗錢共犯行為。
全案檢方認為,被告等人利用專業技術與交易所資源,協助詐團隱匿犯罪所得,對金融秩序危害甚鉅,且多數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因此對主導的張瀚森、張于庭兄妹均具體求刑十二年,劉昱森與許冠智各求刑八年,胡崇賢因否認犯行且有縝密脫罪計畫也被求刑八年,其餘被告包括律師鄭鴻威在內,則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