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發展需平衡創新與競爭 公平會將不過早介入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醞釀近一年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政策聲明十八日正式出爐,公平會將秉持四大原則,包括議題/證據導向、在地連結、可競爭性及合理原則作為執法核心方向與立場;公平會說明,台灣沒有像Amazon、Google這類大型業者,但許多業者架構在系統底下的應用端,這意味公平會會更關切應用端的競爭模式,而不是科技巨擘間的角力。

公平會官員強調,不會過度介入,認為大就是很壞,將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促進創新之間取得平衡。

生成式人工智慧應用場域持續擴展,被視為數位經濟新一輪的重要驅動力,而技術發展帶來的創新,勢必改變既有市場結構與競爭態勢。

公平會為了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促進創新之間取得平衡,並瞭解各界對生成式AI競爭議題的看法,一一四年七月十八日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之競爭法議題徵詢外界意見說明資料後,蒐集AI產業供應鏈與競爭動態並廣納公眾意見,十八日正式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競爭法議題徵詢公眾意見彙整報告與政策聲明。

根據報告內容,外界多數意見提及,AI發展目前仍在早期階段且新進競爭者眾多,目前市場沒有出現明顯的競爭問題,也有意見提醒,不應該在沒有充分事證的前提下,認為AI相關服務比其他資本密集型投入的市場,更容易產生競爭問題。

至於生成式AI可能影響的產業、案件樣態,公平會官員坦言,國內外尚無競爭法裁罰案例,但公平會認為「生成式AI對產業影響無所不在,不會在某個特定產業,而是全面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