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香園洗錢案 共犯滅證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涉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為非法博弈集團洗錢逾三百零六億元,台北地檢署繼一月起訴羅男等三十五人,十八日追加起訴原先逃亡日本的豪杰公司徐姓股東及涂姓幹部,認定兩人雖返台投案,卻在回國前丟棄手機、刪除數位足跡滅證,求處有期徒刑七年及六年六月。

羅以翔一0九年八月起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並以餐廳名義承租台北市內湖區商辦作為據點,成立「豪杰公司」架設洗錢水房。該公司自一一0年七月至去年九月九日間介接大陸、日本及印度等地非法博弈網站,透過「HERO PAY」等系統代收代付,累計洗錢金額達三百零六億九千四百八十九萬餘元,羅男不法所得逾三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