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六歲王姓男子和四十二歲弟弟感情不睦,曾企圖縱火燒對方家未遂,又懷疑被瞪就持斧頭追到夜市,當街猛砍弟弟還說「要給你死!」王弟身中多刀在加護病房住了三天,險危及大動脈撿回一命,王犯後也稱自己「理智線斷了」,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八年六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王男和弟弟長期因家產糾紛感情不睦,一一四年六月一日王不滿弟弟瞪他,又懷疑對方報案稱他修機車聲音太吵,見弟弟外出猜測他去附近的清水區五權夜市,就拿了一把菜刀、一把斧頭跟出去,在夜市發現弟弟後,竟直接持斧頭從後朝他砍,還當場口出「要給你死」等語,後來二人當街扭打,王再持斧頭砍向弟弟胸口,釀對方多處撕裂傷、靜脈斷裂,現場友人目擊合力將王壓制,弟弟送醫急救撿回一命。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否認殺人,辯稱沒有說「要給你死」只是想給弟弟一個教訓,他順手朝對方砍,沒注意砍到什麼部位,但弟弟指證歷歷,還說遭砍在加護病房住了二、三天,醫生說再差一、二公分就到大動脈也不用救了。
法院也查,王男一一二年十二月曾企圖縱火,危及弟弟一家人性命,所幸消防撲滅才未遂,可見兄弟間有宿怨,王也自稱「我理智線斷掉了。」
法官審酌,王先前曾縱火燒弟弟一家未遂,後又不以理性解決糾紛,持斧頭砍到弟弟多處傷勢危及性命,犯後否認,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