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夥搶劫車手 3假警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黃姓男子等人涉嫌假冒警察,搶走詐騙集團車手馬來西亞籍江男剛面交取得的詐騙贓款一百五十萬元;詐團不甘被搶,指示江男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黃男等三人。彰化地院審結,依結夥搶奪罪將黃男等三人分別判刑三年二月、二年八月、二年八月。

馬來西亞籍江姓詐團車手去年一月五日近中午在彰化市向遭騙的被害人拿取一百五十萬元現金。自稱「武庚」人士獲悉江男取款的時間、地點後與黃男等人議定,由黃男等人假冒警察奪取江男收得之詐欺贓款。

黃男等人先在彰化市一家咖啡店附近等候,待江男收得詐欺贓款後,尾隨江男至一巷內,上前向江男表示其等為警察,指稱江男為收水,詢問其「收水的東西呢?」,且要求江男配合。過程中,趁機搶走江後背包內的贓款。之後黃男等人各分得十萬元報酬,其餘則交付給「武庚」指示之人。

嗣因江男將被搶的情形回報詐欺集團,並且依詐團上游成員指示報警,警方循線查獲黃男等三人。

彰院審酌被告等人均正值青壯年,卻不思以己力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財物,竟冒充警察結夥搶奪,僭行公務員職權,破壞公務員執行職務公信力,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所為甚為惡劣,均應嚴予非難,分別量處上述之刑。可上訴。

另外,江姓車手涉犯詐欺等案件,經判刑一年六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