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獨立機關不獨立 民主地基在鬆動!

立法院日前完成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行政院長卓榮泰主導推薦的副主委和另兩位委員,遭藍白聯手否決。圖為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開票情形。(中央社)

立法院日前完成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行政院長卓榮泰主導推薦的副主委和另兩位委員,遭到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否決。卓揆翌日在立法院揚言,要把落選的三人名單「再送一次」,讓在野黨「補足誠信」;但這話說出口不到半天,便因法律學者引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被提名人遭否決後行政院「應另提他人」,而非重送原名單,卓榮泰隨即改口稱將「重新考量」人選。院長在同一天之內自打嘴巴,就說明當前台灣政治的荒謬到了何種地步。

這已不是孤立事件,去年NCC四位委員被提名人在立院遭全數封殺,NCC因此長期陷入委員人數不足、無法召開法定委員會議困境,導致廣電業者執照審查、民眾申訴等日常監理業務全面停擺。而即將在今年七月卸任的監察委員,繼任提名作業也因中選會人事爭議餘波,使各界開始討論監委提名是否仍要延續朝野推薦模式。

從中選會、NCC到監察院,還有因政治角力而屢告流產的公視董事會,台灣憲政體制下最核心的獨立機關,或理應不受政府或特定黨派干涉的公共媒體,甚至大法官人數不足的憲法法庭,已成為朝野政爭戰場。問題的核心,不在於哪一黨對哪幾個人選投了反對票,而在於整套提名與同意的文化,已經徹底偏離制度設計的初衷。

獨立機關的設計邏輯,是要讓這些機關在朝野政黨拉扯之外,保有自主行使職權空間。中選會負責選舉行政,本應是任何政黨都無法置喙的中立地帶;NCC監理媒體,更必須與政府保持距離才能取信於社會。監察院的彈劾與糾正職能,若被特定政治力量滲透,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令人憂慮的是,執政黨與在野黨各有一套說詞,卻都有意無意地在鞏固同一種壞習慣。執政的民進黨一邊批評在野黨以黨意凌駕審查,一邊卻在提名時也不諱言要維持「政黨比例」,實際上是默認了以黨派算計來分配獨立機關席次的邏輯。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口口聲聲說要把關專業,封殺NCC人選時指其不懂電信與傳播,但同樣也被外界質疑為報復、政治操作?朝野雙方都在用「專業」的語言,包裝「政治」的操作。

真正的改革,需要執政方先從自身做起。提名獨立機關委員,不應是先在黨內排好名額再送立法院背書,而應建立更透明、更具公信力的遴選機制。例如透過具代表性的推薦委員會,廣納學界、業界、公民社會的意見,讓提名名單在送進立法院之前,就已經有一定程度的社會正當性,而不是等到被否決了才喊冤。

在野黨在行使同意權時,也必須有具體而可接受的理由,而非以黨團紀律一致投下反對票。若是認為被提名人的言論或資歷有瑕疵,就應在公開審查程序中說清楚,讓社會來評斷對錯,而不是把立法院的記名投票當作政黨博弈的籌碼。

更重要的是,朝野都必須接受一個現實:沒有任何一個政黨能永遠執政。不問專業只問黨派的審查投票,就會導致以牙還牙的惡性循環,最終損害的不是任何一個政黨的利益,而是整個憲政體制的穩定性,以及人民對獨立機關的信任。

朝野政黨都應該認清,真正的誠信不是用來向對方喊話的道德壓力,而是在制度設計上讓自己也受到同樣的約束。讓獨立機關回歸獨立,不是哪一黨的施捨,而是所有執政者欠給公民社會的最起碼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