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油執行長涉貪2千萬 一審重判25年 徐漢棄保潛逃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前中油公司煉製部執行長徐漢涉貪二千一百六十多萬元,一審遭判二十五年,另因十九日自行拆卸電子腳環後失聯,二十三日也未到庭聽判,遭橋頭地院依涉犯棄保潛逃罪嫌向橋檢告發;其餘涉案員工及廠商則各處七個月至八年六個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徐漢自民國一0八年間起,利用其對採購案審核及對下屬人事監督管理等權限,多次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行向廠商索賄,直至一一一年一月遭查獲為止,共收賄一千六百多萬元,另有不明財產近五百萬元,合計不法所得達二千一百六十多萬元。

法官就其所犯十一罪,分別量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徒刑,並定應執行二十五年徒刑、褫奪公權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