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前議員謝財旺及其妻女三人遭控於謝第一、二任議員其間,以大嫂等人名義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等共一0五萬餘元。謝財旺否認犯行,稱服務處相關事情悉交由妻子處理,謝妻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台南地院廿四日召開準備庭,謝財旺對於助理費、人頭等維持「不知情」說法。
謝財旺與妻女三人前被訴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謝妻另涉偽證罪,台南地院廿四日就本案召開準備程序,謝財旺與妻子二人到庭。
針對檢方起訴罪名謝財旺全部否認,同時認本案證人證述不具證據能力,謝妻則坦承全數認罪。
謝財旺稱服務處相關事項均由妻子打理,法官詢及謝在任安三屆市議員期間,是否知道一人可請幾名公費助理?公費助理可領多少?服務處人員是否抱好、報滿等?謝財旺稱不知實際情形,但對「直轄市議員每人得聘用六至八人」、「專職助理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最高八萬」等規定均有清楚認識,但對其服務處實際助理幾人、每人拿多少並不清楚,供稱都是太太在處理。
謝補充說明,記憶中聘請公費助理包括妻子、兩名女兒及司機等六人,大嫂是助理這件事當時也不知情,自己沒有自掏腰包聘助理,至於妻子有沒有則不清楚了。本案中謝妻將鄰居、隔壁飲料店報為人頭助理部分,謝稱只認識隔壁做美髮的鄰居,至於隔壁飲料店老闆娘部分,是直到調查才知道她叫什麼,之前只是知道這個人而已。
謝妻針對起訴部分全部認罪,辯護律師則請求法官依其自白、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並已繳回犯罪所得等,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