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剝削留學生 苗縣前副處長二審判七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苗栗縣勞青處前副處長涂榮輝等人,涉烏干達血汗學生關說免罰案,一審被依貪汙罪判處七年;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十四日二審仍判七年、褫奪公權四年,另外同案該處廖姓臨時工程助理員,則因自白犯罪,長期受涂男壓迫才犯行,無實際獲利,獲判免刑,另外兩名業者則維持一審無罪認定,不構成行賄。

起訴書指出,中州科大一0八年間以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業者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會中他們佯稱校方可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能存錢,編織來台留學美夢,卻隱瞞學生來台仍須負擔必要生活費用、無法保證每人可獲得工作機會、可能從事勞力密集工作。

校方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財力資訊。十六名留學生抵台後,除介紹工作給留學生外,也透過人力仲介,讓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的留學生被迫超時或夜間工作,淪為勞動剝削。

一一一年一月烏干達留學生在台超時工作案被揭露後,仲介為避免聘雇留學生公司受罰,找時任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副處長涂榮輝商談並送禮,之後涂榮輝多次向廖姓科員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名承辦人員,做出此案無違反勞基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結論。彰化地檢署偵辦後,將涂榮輝、廖姓科員依貪汙等罪嫌起訴。

彰化地院一審審理後,判處涂榮輝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二百四十萬元,褫奪公權五年;廖姓科員因於偵查中自白,無犯罪所得,並考量迫於壓力而犯行,予以免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昨日宣判原判決撤銷,依貪汙等罪改判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