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姊妹 恐再延押

剴剴虐死案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羈押期限將屆,高院二十四日提訊兩人到庭,檢察官主張延長羈押。圖為庭訊後劉若琳(前右)以手臂遮臉,由法警戒護離去。(中央社)

本報綜合報導

剴剴虐死案,高院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十八年徒刑,已上訴最高法院中。兩人羈押期限將到期,高等法院二十四日提訊兩人到庭,檢察官主張延長羈押,兩人沒有意見。

公訴檢察官表示,兩人涉犯重罪等,羈押原因仍存在,應延長羈押;劉彩萱及劉若琳分別表示,對於延長羈押沒有意見。法官庭末諭知,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年僅一歲的男童「剴剴」,自同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三日期間,涉嫌對「剴剴」長期施以凌虐、妨害自由及傷害等行為。

「剴剴」於同十二月二十三日晚間出現嘔吐、活動力下降情形,送醫後仍於二十四日凌晨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

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十八年徒刑。二審駁回檢方及被告上訴,維持原本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