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涉嫌受大陸官方指示介入台灣選舉、長期從事地下匯兌,並偽造文書向銀行詐貸。新北地檢署二十三日偵結,依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徐春鶯與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姓會長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楊姓主任、民革上海市委祖統會孫姓副主任等建立聯繫,長期向陸方彙報台灣政情;並依滲透來源指示,於民國一一一年台北市長選舉及一一三年總統大選期間,動員在台陸配為特定候選人站台造勢。
檢調另查出,徐春鶯自一0九至去年間辦理新台幣、人民幣及美金之地下匯兌業務,總金額達二千八百七十五萬二千四百八十五元,不法獲利逾二十四萬元。
此外,徐春鶯與集╳公司羅姓負責人共謀,為其未在該公司任職的女兒偽造在職與薪資證明,兩人於一一一年十二月至一一二年四月間持不實資料向金融機構申辦貸款,成功詐貸二千六百九十七萬元,用於購買新北市汐止區房產。
檢調也查出,徐春鶯為協助具中共黨務身分的孫姓副主任來台,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底聯繫羅姓負責人以公司商務交流名義,偽造邀請文件及保證書,使孫得於去年十月假藉短期商務名義入境台灣。
徐春鶯去年十一月遭檢方查辦並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新北檢二十三日偵結,對徐春鶯及鍾姓會長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