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日公布市售零食稽查抽驗結果,查獲一款星星造型的汽水口味糖違規使用莧菜紅色素,已要求業者下架商品並處以3萬元罰款。
食藥署指出,為確保休閒食品之品質與標示符合法規,食藥署於2月至3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市售零食稽查抽驗專案,針對休閒食品加強標示查核,並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等項目以及查核來源文件保存,總計查核156家,共209件產品,結果有2件標示不合格,1件檢驗不合格。
食藥署表示,彰化縣新巧風食品企業有限公司販售的星星造型綜合水果汽水口味糖,被驗出莧菜紅色素,這是在零食中不得檢出的成分,地方政府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法處以業者3萬元罰款。
另外,2件標示不合格的產品為台灣鑫茂易有限公司的歐拉歌夢葡萄風味果凍,包裝上標示使用甜味劑阿斯巴甜及醋磺內酯鉀,但實際上並未使用;德合記食品廠生產的黃金桔,也是包裝上標示使用甜味劑甘草酸鈉,但實際上也未檢測出來,故因標示不符而各被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