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爆發重大軍紀案件。一名蘇姓作戰官於一一三年八月簽辦兩份被列為「機密」級的演習作戰計畫後,因疏忽致公文遺失,直到一一四年四、五月間,才在辦公室的碎紙機內尋獲已被絞碎的公文殘骸。台北地檢署十五日偵查終結,認定蘇員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蘇姓尉級軍官任職於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作戰科,負責基地防衛與反空降等核心任務。其於一一三年八月一日簽辦兩份演習作戰計畫公文,該等文件經核定為國家機密與軍事機密,依規定須發文予專機隊、座機隊、基地勤務隊及補給隊等四個單位。然而,蘇員在經手公文後,卻不慎遺失原應交付給專機隊與座機隊的兩份文件。
全案直到一一四年上級單位執行督導,察覺發文與收文紀錄不符才曝光。據了解,蘇員辯稱因工作繁重,忙中出錯,將機密公文與一般文件混雜,後於一一四年四月底不慎將機密公文送進碎紙機銷毀。直到去年五月初,蘇員才自行在辦公室碎紙機內尋獲已遭絞碎的公文。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接獲移送後,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蘇員行為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過失委棄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罪,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中的「過失毀棄、遺失國家機密」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