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肇逃致騎士重傷不治 嘉檢起訴 建請重判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去年十二月嘉義夏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與同向騎腳踏車林姓女子發生車禍,林女重傷不治,夏男被控肇事逃逸,又延宕車禍鑑定程序,犯後態度不佳,嘉檢偵結,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四十二歲夏姓男子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駕車行經嘉義縣太保市中山路2段時,貿然向右偏行,直接碰撞同向騎乘腳踏車的林姓婦人,林婦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後,仍於同年月24日宣告不治。

嘉檢表示,夏男肇事後,當下未留在現場,或通知警方、119救護車到場,逕自駕車逃逸,直到同年月二十三日才到案說明,並辯稱,「當時感冒頭痛發燒,四肢無力,並不知道有撞到人」。

檢方調查,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顯示碰撞後夏男車輛煞車燈隨即亮起,且監視器錄下他曾於附近減速稍停後才離去,認定其對肇事顯有知悉,具備肇事逃逸犯意。此外,夏男在偵查中拒不繳納車禍鑑定費用,僅寄送未用印的申請書,導致鑑定程序延宕,犯後態度不佳。

嘉檢認定夏男行為分別觸犯刑法過失致死罪、肇事逃逸罪。且犯後飾詞卸責、未能配合鑑定程序等情節,檢察官特別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