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外傳食藥署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為了配合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食藥署長姜至剛五日指出,這是不實指控,標準修訂基於科學評估,與對外貿易談判無關。
食藥署表示,四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依據既有法規進行的例行性、常態滾動檢討。各項標準的修訂皆基於科學評估與國內外管制現況,與ART毫無關聯,外界將兩者不當連結,實屬誤導。
食藥署強調,修正標準主要為滿足國內農業需求,並依據優良農業操作規範下訂定農藥合理使用量,並參酌田間殘留試驗數據,綜合考量國人飲食習慣之風險評估結果訂定。
食藥署指出,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並未將農藥「阿扶平」及「特安勃」列為致癌物質,我國也早已核准使用,並經嚴謹科學風險評估,提送衛福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通過,並會商農業部後,依程序辦理預告及公告。
台大農業化學系教授顏瑞泓指出,農藥殘留標準具有在地性,需考量國內氣候、病蟲害需求與飲食習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MRL)是用來監測農民是否正確施藥的「管理值」,而真正關乎人體長期健康安全的則是「每日可接受攝食量」(ADI),政府在訂定MRL時,會進行積分運算,確保國人即便攝取多種農藥殘留食物,總量仍遠低於ADI安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