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芳苑鄉周姓女子,去年與其母爭吵後,涉嫌抓母親的頭撞地板,以手壓掐其母頸部致窒息而亡,還持水果刀在其母頸部及手劃下多道傷口。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她判處十二年六月有期徒刑,並應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三年六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周女去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因不詳原因與其母發生爭吵,竟在住處二樓接近樓梯處,以其腳掃向其母雙腳,致其母跌落在住處樓梯轉角處,再抓住其母的頭部往地板猛力敲擊三下,並手按壓掐扼其母頸部達三分鐘之久,致其母窒息死亡。
周女見其母倒地不動後,再持水果刀在其母右手、右側頸部等處割劃多道傷口。之後駕車離開前往台中市。
嗣周女的姐姐於同日下午五點許,返回該住處欲探望其母時,發現其母倒臥在一樓至二樓樓梯轉角處而報警處理,經警到場後發現其母已無生命跡象,並在現場扣得周女做案用的水果刀一支,並於同日晚上十一點七分許,前往台中市拘獲周女到案。
案經彰化地檢署偵結,將周女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移送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彰化地院審酌被告手段凶殘,造成被害人死亡,且說詞反覆,綜合考量其罹患思覺失調症,致辨識能力低,其家屬也不追究其責任等情,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