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托育涉虐童 檢再揪4人受害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麻豆某居家托育爆發托育人員涉嫌妨害幼童案,檢警接獲通報稱一名年僅十一月大的幼童遭凌虐、傷勢嚴重,後續立即啟動偵查,全案近日偵結,檢方依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嫌對鄭姓業者、張姓托育人員提起公訴。專案小組持續清查,復揪出四名幼童受害,進一步對鄭、張二人追加起訴。

今年三月廿七日全案偵查終結,因本案為十年以上重罪,續依刑事訴訟法及國民法官法規定提起公訴,並移審台南地院。專案小組後續持續追查,過濾扣案監視器畫面進一步分析比對,發現另有四十九段畫面涉對孩童不當對待,除原十一月大幼童外,另有四名幼童受害。而因本案涉及幼童、監視器等資料龐雜,專案小組進一步確認影像的日期、時間及幼童身分等,復逐一傳喚被害幼童家長作證釐清被害幼童及相關犯罪事實。

經偵查後,檢方認鄭、張二人另涉對未滿七歲幼童妨害發育罪嫌,四月卅日全案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此部分案件非國民法官法案件,後續也將依法在法庭中積極舉證,維護受害幼童及家屬權益。

台南地檢署強調,幼童年紀尚小,身心發展高度仰賴照顧者保護與照顧,托育人員更應負起專業照護責任,不當對待幼童不僅嚴重侵害幼童身心安全,更破壞托育制度的信任。提醒家長如發現幼童托育後出現異常傷勢、情緒明顯改變、害怕特定照顧者、睡眠或進食狀況異常等情形,務必提高警覺並向社政、警政或司法單位反映,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