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Vtuber圈驚爆「紅姐事件」!蕭姓男子於十一年前透由網路認識當時還就讀國中的某女,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得到女方私密影像,一一0年起利用Vtuber身分與從事繪師的韋姓男子交往,傳送私密影像給韋致其受騙並先後匯款三十六萬餘。蕭男一審遭判處應執行二年二月,二審認缺乏積極證據證明蕭引誘女方交付私密影像,撤銷改判應執行一年十月。
據了解,蕭男利用多重虛擬身分,透過變聲器、盜用他人圖片方式以Vtuber「夢妤妃」身分活動,夢女的形象稱身換絕症、視力不佳等,因聲帶受損無法說話才需使用變聲器,堅稱自己是真實女性。這樣的人設也吸引許多人同情及追隨,然而沒有人知道病弱少女背後實則為男性假冒。
提高「人設」可信度光靠虛擬形象和變聲器可不夠,蕭男於一0四年間,與一名年滿十四、未滿十六的少女交往並發生關係,交往期間蕭男獲取到女方如廁、裸露下體等私密影像,而這些私密影像也成為其後女性身分的「證明」。一一0年間,蕭以「夢」的身分與從事繪師工作的韋姓男子交往,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前取得的私密影像給韋,致韋陷入錯誤,蕭於同年九月起至一一三年六月底止,以治病、買電腦、買線上遊戲帳號、飯錢及零用錢等為由,陸續索取卅六萬餘元,款項均流入蕭男、蕭男祖母名下帳戶等。
然而騙局終究是假的,在廣大網友的懷疑與調查下,「夢」真實身分最終還是紙包不住火。案經檢警偵辦起訴,一一四年台南地院一審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性交、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即照片、影片罪及交付少年性影像罪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月。
蕭不服上訴二審,自稱有智能障礙、身心虛弱,一週需洗腎三次、眼睛快失明為由,請求輕判。全案由台南高分院審理,就原審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及照片、影片罪部分存有疑義,女方提供一0九年蕭讓其拍攝性影像對話紀錄佐證,然而一0九年對話時女方已成年,距離當初未成年時(一0五年)已間隔五年,無法證明當初在女方為成年時有引誘行為,此部分撤銷改判無罪,對未成年性交、交付性影像部分均駁回。
台南高分院審酌蕭為滿足一己私欲,將少年性影像交付他人並藉此詐欺取財,動機不良。且前有詐欺等前科、無法與本案被害人等成立和解,難認有酌減刑期事由,依法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