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班長吸收在營學弟翻拍機密資料 2人遭依國安法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一名已退役的陳姓上士班長,因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轉而利誘仍在軍中服役的李姓中尉軍官,共同翻拍公務上應秘密的專業軍官訓練上課講義,交付對方以換取虛擬貨幣報酬。台北地檢署十二日偵查終結,將陳、李二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男於民國一0二年九月退伍,他與現為中尉軍官的李男,曾於一00年至一0二年間同在該指揮部服役,陳男因自身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於一一二年十一月間透過友人結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並被對方以「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可獲報酬」為由吸收。

陳男知悉李男仍在軍中任職,遂於一一三年三月十六日與李男見面,表明可透過拍攝軍中資料換取金錢,並當場以通訊軟體微信(WeChat)撥打王哥電話,引介雙方認識。王哥在通話中允諾,以李男每月薪資的雙倍作為報酬,若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另計獎金,但李男當下並未接受提議。

由於李男自一一三年一月四日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持有國軍未對外公開的應秘密上課講義。陳男為取得資料換取報酬,遂於同年四月七日晚間八時許,以還錢為由邀約仍在受訓的李男,在台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碰面。兩人在陳男車內,由陳男持手機拍攝講義內容,隨後將翻拍照片檔案透過微信傳送予王哥。

事後,陳男透過不知情的友人提供虛擬貨幣錢包,於一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收受王哥給付的泰達幣(USDT)二千五百顆,並由友人依市價轉換為等值新台幣,分別於同年月十七日及十八日,匯款四萬九千五百元、二萬九千九百四十元至陳男名下帳戶,共計獲取不法利益七萬九千四百四十元。

全案經偵辦,檢察官認定,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依法提起公訴。陳男已於偵查中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也建請法院宣告沒收。目前仍在押的陳男,十二日移審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