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誡戶撤銷難 訴願成功率僅1%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左)十四日說,據警政署統計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有十二萬四千六百一十七件,訴願成功撤銷比例僅約一%。 (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委王鴻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十四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即便民眾最終獲得司法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帳戶仍須面臨長達五年的網路交易凍結。警政署統計至今已累積近四千件陳情,受處分人訴願成功率僅約百分之一,王鴻薇疾呼相關部會應儘速補正法規漏洞,還給清白者正常的金融生活。

在記者會上,施小姐分享了她的經歷,去年因假投資詐騙損失四十二萬元,後來又相信自稱「網路反詐警察」的人,結果又被詐騙七萬元,導致帳戶被列為告誡戶。施小姐為了證明清白,自費八萬元請律師,但帳戶凍結使她薪水無法匯入,甚至在郵局匯款時遭到側目與詢問,清白卻無法換得尊嚴。

王鴻薇指出,全國已有十二萬四千六百十七件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訴願及陳情案高達三千九百三十七件。現行制度要求受處分人需在三十天內提出訴願,但多數調查無法在一個月內結束,導致即使獲得「不起訴書」,也無法撤銷,訴願成功率僅為百分之一。

王鴻薇強調,打擊詐騙是全民共識,但法規缺乏「撤銷」辦法,這種「只准入、不准出」的措施,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利。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補充,告誡戶中約八成是年輕人,許多案例涉及網路拍賣,買方匯入的竟是詐騙所得,導致賣方無端成為「詐騙共犯」。林國春質疑,若僅因幾十塊錢的疑慮,就將數百萬元的帳戶凍結五年,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林國春建議,應研議「司法與行政連動」機制,當帳戶持有人獲不起訴處分或司法平反時,應自動或由當事人申請解除告誡戶身分,避免行政措施成為擾民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