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認定容獎違法 北市發文通知撤京華城20%獎勵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缺乏法令依據且違反上位法規,台北市長蔣萬安二十二日在台北市議會表示,台北市都發局調查小組已於五月初完成會議,委員建議撤銷京華城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等會議紀錄及簽報等行政程序完成後,市府將正式發文通知鼎越公司撤銷容獎。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在議會質詢時指出,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已出爐,外界關注台北市府何時撤銷違法容積獎勵。她表示,都發局調查小組五月初即已開會,但市府以會議屬建議性質、相關資訊仍在處理為由,未公開完整內容,因此要求市府說明撤銷時程。

蔣萬安回應,市府立場始終一致,等待法院一審判決出爐,並由都發局調查小組完成審議後,即依法辦理後續行政程序。他指出,調查小組成員包括法務局、政風處、都發局、建管處代表,以及都市計畫與法律領域專家學者,會議已建議撤銷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源於北市府於一一0年公告細部計畫修訂,核給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使整體容積率提高至百分之八百四十。監察院先前即指出,此項獎勵牴觸《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相關上位法規。北院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一審宣判時,也認定該容積獎勵違法,並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明知違法仍核章,涉犯收賄及圖利等罪,四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褫奪公權六年。

此外,台北地院二十二日表示,京華城案包括柯文哲在內共七名被告均已提出上訴,北院近日將整理卷證,預計二十五日函送高等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