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每年四到六月是斑龜的產卵季,此時母斑龜會爬上岸尋找合適的的地點產卵,若行駛車輛未注意的話便可能導致烏龜遭遇車禍,造成路殺案件。五月二十三日是世界烏龜日,新北市動保處呼籲,若在野外見到野生烏龜,切勿私自帶回飼養,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不但最高會重罰一百萬元,還會面臨五年以下刑責。
日前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接獲通報,民眾於三重區疏洪道拾獲一隻殼破掉的烏龜,動保處隨即派員前往,現場確認為本土種的斑龜,體長約三十公分,在斑龜中已經算大體型,推測應為上岸產卵的母斑龜,其外殼右後方有明顯裂痕,動保處隨即將烏龜帶回處內醫治,待後續傷勢復原完善後將擇地野放。
斑龜是台灣體型最大的原生種淡水龜,也是最常見的本土龜類,在池塘、公園、校園等處都常見其蹤影,其特徵是頭部側面有數條黃色條紋。根據統計,一一四至今年三月,動保處已有二百一十五件烏龜救援案件。由於每年四到六月是斑龜的產卵季,民眾若在路上見到烏龜可先確認其種類,若是外來種的巴西龜,頭部側面會有紅色斑塊,可通報動保處派員帶回;如果為本土種班龜可先確認其外觀,若無明顯受傷則可以不必過度干擾。倘若擔心烏龜不幸遭車輛撞擊則可暫時將烏龜移置路邊。
若在野外見到野生烏龜,切勿私自帶回飼養,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違者可依同法第四十九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帶回的是保育類的食蛇龜或柴棺龜,更可能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以下罰金。
此外,動保處偶爾也會接獲寵物龜佚失的案件通報,建議民眾飼養烏龜時需注意環境防護,有爪子的巴西龜可能會爬出缸外逃逸,體型巨大的陸龜也可能在放風時不慎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