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化毒駕防制作為。草案六月提出,拚年底前實施。另對於法務部擬將毒駕致死刑責提高為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二日質疑,「這種縱容毒駕、輕縱罪犯的修法,如何獲得國會與社會支持?」
交通部規劃修正《道交條例》,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也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處罰規定。草案六月提出,拚年底前實施。
另外,行政院長卓榮泰要求法務部研議提高毒駕刑責,但法務部最終提出的版本僅將原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與社會期待存在明顯落差。
楊瓊瓔指出,警方持續查緝毒駕案件,犯罪數量卻快速攀升,法務部面對如此嚴峻的現況,仍提出幅度有限的修法內容,令人無法接受。若無法透過更具嚇阻效果的刑責遏止毒駕犯罪,恐難有效降低相關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