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校園女廁偷拍判1年10月 不緩刑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田姓男子一一四年利用高中及國小舉辦活動、校園對外開放的機會,潛入女廁進行偷拍,使用手機之外甚至大費周章架設針孔攝影設備側錄,直到女童如廁發現異狀向師長求助全案才曝光,經清查受害人數高達廿三人!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等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月,考量其手段惡劣,不予緩刑。

據檢警調查,一一四年一月十八日,田男潛入某高中女廁,利用手機及架設針孔設備,從廁所隔間板下方的空隙,偷拍身分不詳少女如廁。田男犯後食髓知味復於同年十一月廿九日潛入某國小女廁以相同手法連續側錄。期間一名女童發現有手機從隔板下方伸出側錄,驚嚇之餘立即向學校老師及主任求助,校方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追查期間,田又於同年十二月六日中午潛入另一所國小,偷拍八名兒童如廁。同年月十日,警方持搜索票至田男住處搜索,查扣手機、電腦主機及針孔攝影設備,清查後發現除求助的女童外,另有廿一名兒童、一名少年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