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全台針對毒駕大掃蕩,台中檢警九日連續查獲陶姓、陳姓、周姓、沈姓等四人涉犯毒駕案件,台中地檢署將四人向台中地院聲押全數獲准,中檢也統計自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九日,一共已聲押二十名毒駕被告獲准。
台中地檢署表示,九日包括烏日分局、第二分局、第六分局查獲陶姓、陳姓、周姓、沈姓等四人涉犯毒駕,內勤檢察官陳祥薇訊問後,認定四人均涉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毒駕犯罪之虞及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經查,烏日分局九日前後抓到陶姓失聯移工毒駕,並同時於車內查獲毒品,顯有施用毒品後駕駛之高度風險,另案搜索沈姓男子,也發現其毒駕並有扣得毒品、確認有毒駕前科。
第二分局調閱車行軌跡發現,陳姓男子毒駕行駛於市區公眾聚集處所,漠視民眾交通安全;第六分局攔查周姓男子,發現其毒駕、有施用毒品前科,且在隨身包包扣得多種毒品。
檢方一口氣就陶、陳、周、沈,認定均符合中檢研擬八大重點毒駕類型,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經檢察官依法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中檢表示,自五月二十七日起至六月九日止,審酌毒駕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反覆實施毒駕犯罪可能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程度等羈押必要性因素,已就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高度再犯毒駕風險的被告,依法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准,高達二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