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留反遭毒手!流浪漢踹死女友判11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二歲林姓男子去年五月流浪到台中無處可去,開設卡拉OK店的郭姓老闆好心收留他,未料才上班第三天就和老闆的李姓女友因借用浴室起口角,林一氣之下竟朝李頭、胸腹狠踹好幾腳,釀李女嚴重內傷、骨折,搶救三個星期仍死亡,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林,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十日依傷害致死罪判林男十一年,可上訴。

有多項前科的林男,從台東流浪到台中無處可去,去年五月二十三日到郭姓男子的卡拉OK店,跟他說不用領薪水有飯吃就好,郭男好心收留,因此認識郭男的李姓女友。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多,林男在卡拉OK店門口碰到郭男,詢問可否到他位於北區的租屋處洗澡,郭男答應並請他自行前往。

同日中午十二時,郭男到租屋處叫醒在臥室睡覺的李女,原本兩人要一起到卡拉OK店上班,郭男先下樓到一樓等候,沒想到林男和李女因不明細故在臥室發生口角,林男心生不滿,竟出腳猛踹李女的頭、胸、腹部,造成她腦出血、肋骨斷併發氣血胸、脾臟重度分葉碎裂、呼吸衰竭、腎衰竭,住院二十二天後,因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肺膿瘍而死亡。

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嫌將林男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昨日一審宣判,林男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