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遭爆有官警與特定連鎖電子遊藝場互動密切,偵查隊何姓分隊長及電子遊戲場業者遭聲押,嘉院十二日以何男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及財產來源不明逾一千兩百萬元,裁定羈押禁見;業者陳男三十萬元交保。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經營電子遊樂場的陳姓男子涉嫌擺放賭博性電子遊戲機台供賭客遊玩,並涉嫌每月交付賄款給何姓分隊長;何男則涉洩漏檢舉人、臨檢或查緝消息給業者陳男,使陳男可免於遭取締或查獲從事非法賭博性電玩,且何男未能合理說明帳戶內不明財產來源,檢方以兩人涉及上述行為聲請羈押。
嘉院說,訊問何男及陳男後,依卷內事證認為兩人涉洩密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賭博罪等罪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