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黃姓男子涉嫌四年前一起虛擬貨幣的交易糾紛,余姓男子被騙到汽車旅館內,遭十多人持棍棒毆打、脫去衣物,甚至將他推入水浴缸並澆熱水施虐,黃男被檢警查出是其中一名涉案人,一審時,黃被依強盜罪判刑九年二月,但二審改認黃僅犯私行拘禁罪,改判二年十月,其餘涉案人另案審結。
檢警調查,通緝中的許姓男子懷疑余男侵吞虛擬貨幣贓款,在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晚間,由卓姓女子假借前女友身分,邀約余男至旅館房間,隨後十多人進入後即徒手或持棍棒毆打余男,矇眼、綑綁並脫去衣物,將其推入冰水浴缸並澆熱水,致耳朵、身體多處受傷,再逼問密碼轉出虛擬貨幣,強取現金、手機等財物,並逼簽面額五十萬元本票十張。
余男遭囚禁期間,另被迫辦理車貸及典當愛車,損失逾百萬元,至同年四月初始獲釋,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加重強盜罪、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將黃男等六名涉案人,提起公訴。
一審審認,黃男與共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從一重論罪科刑,宣告沒收追徵,判刑九年二月,黃男不服上訴,主張案發當日僅與友人飲酒聊天,未參與毆打、拘禁余男,否認涉案。
二審審酌,證人證述、LINE對話紀錄,認黃男確有參與毆打、看管余男,否認犯行不可採,但此案實為許男與余男間債務糾紛,黃男僅受邀協助討債,無不法所有意圖,與強盜罪要件不符,應論私行拘禁罪。
二審撤銷強盜罪部分,改判二年十月,扣案手機沒收,犯罪所得三萬元追徵,黃男目前通緝中,全案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