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二歲博弈業者劉世惠因金錢糾紛,夥同友人及員工將許姓助理囚禁在七期豪宅內,以多種器具長時間凌虐,甚至錄影取樂,導致許男傷重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一審判處劉男無期徒刑,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日前二審改判十四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曾任台中第六警分局警友站副站長的劉世惠,聘僱許姓男子擔任助理,負責處理交辦的庶務,一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凌晨,劉男在位於台中市西屯區七期重劃區豪宅住處內,因歷來多次與許男因報帳請款事宜發生爭執。
劉男夥同三十八歲友人劉季昀、另名助理二十歲石庭彰及林姓少年,將許男囚禁於屋內陽台,脫去衣物僅著內褲,並持鋁製球棒、皮帶、榔頭等物毆打。
檢方指出,劉男等人甚至以六角扳手、尖刀戳刺,持噴槍打火機燒灼、強迫服用毒咖啡包,還接續以電擊棒電擊、空氣槍射擊等手段凌虐致死。檢方偵辦後,依施以凌虐而私刑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劉男等三人,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調查。
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年一月間依私刑拘禁致死罪判處劉姓主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姓共犯十三年六月徒刑、石姓共犯十二年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被告三人於審理期間,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依調解給付賠償金,犯後態度有所改善。
台中高分院二審十一日宣判原判決撤銷,劉姓主嫌改判十四年、褫奪公權八年,劉姓共犯十二年、石姓共犯十年六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