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輕航機墜毀 各開罰6萬、30萬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民航局針對日前台中市烏日超輕載具墜毀,卻未規定通報,依法開罰六萬元;另一起超輕型載具墜毀於雲林縣虎尾農田,未持有合法操作證、未在合法空域活動等,裁罰三十萬元。

根據民航局公布的最新違規事件裁罰,其中有關台灣太亞航空休閒觀光暨發展協會一架Savannah S超輕型載具於烏日活動場地落地時墜毀。民航局說,該輕航機降落過程遭遇側風,導致輕航機擦撞樹枝墜毀。

民航局調查發現,雖人員、機具、場地、空域均合法,但協會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通報民航局,且擅自將載具移離現場並拆解,破壞事故現場完整性,依據《民航法》裁罰六萬元,並針對協會管理及通報缺失。民航局已發函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依法開罰。

另外,日前Storch CL 超輕型載具於虎尾鎮農田墜毀事故,此案超輕載具無檢定合格證,操作人除未依法持有操作證,也未加入合法超輕團體,亦未投保,活動時未在合法場地起降,也未在合法空域活動。民航局依據《民航法》,針對各項違規裁罰六萬元,全案共裁罰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