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可年省6000萬噸水 耗水費全額徵收 7月底寄帳單

耗水費今年起恢復全額計徵,預計七月三十一日起寄發繳費通知單。水利署預估年節水量可達約六千萬噸。圖為南化水庫。(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經濟部二十二日表示,耗水費減半徵收措施實施三年屆滿,今年依法恢復全額計徵耗水費,預計七月三十一日起寄發繳費通知單。單月用水量逾九千立方公尺的用水大戶,將恢復原標準全額繳納耗水費。水利署表示,恢復全額徵收後預估年節水量可達約六千萬噸,徵收金額可達五點五億至六億元。

耗水費費率計徵方式為用水人於計徵期間,單月使用自來水及取用地面水單月水量逾九千立方公尺者,超過部分以每立方公尺三元計。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徵收迄今邁入第四個年度,用水回收率達行業基準區間、使用再生水及投資節水設備的大用水戶數逐年提升。根據統計,過去三年大用水戶已節約用水七千五百萬噸。

水利署持續透過每年辦理的教育訓練及說明會,宣導耗水費計徵目的及相關注意事項,促使產業落實節約用水。並於今年五至六月辦理五場次說明會,提醒耗水費將於今年度恢復全額計徵。

依耗水費徵收辦法,今年度繳費單計徵期間為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七月三十一日前寄發通知單,用水人須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繳費。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恢復全額徵收後,預估年節水量可達約六千萬噸。今年度雖申請優惠費率及減徵抵減的戶數增加,但預估總徵收金額可提升至五點五億至六億元。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全數納入水資源作業基金,專款專用於水資源管理、再生水發展及節水推動。水利署每年投入經費辦理節水輔導,協助廠商現勘、鑑別用水熱點並提供雨水貯留、製程回收等方案,持續促進產業提高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