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司欠款四百餘筆罰款 台南分署強制扣押存款追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某交通公司於一一三至一一四年間,累計欠下四三二筆交通罰鍰與通行費未繳,總金額達十七萬八四四0元,為維護用路人安全並落實公權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獲報立即強制扣押存款,業者才主動現身,繳清全數欠款。

據了解,該交通公司名下的違規紀錄種類繁多,包含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量、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在多車道右轉彎未先駛入外側車道,以及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等,累計三一三筆紅單,金額達十二萬三一00元,另該公司欠繳一一八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通行費及一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單,共計五萬五三四0元。

因該公司逾期未繳納,為主管機關依法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今年一月執行官清查發現該交通公司名下仍有銀行存款可供執行,隨即果斷核發執行命令,依法扣押公司存款。業者收到執行命令後才主動至台南分署繳清十七萬餘元欠款。

台南分署強調,還給大眾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將持續依照行政執行署的規劃,針對車輛相關的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等「交通專案」案件加強執行。民眾與業者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繳納,分署也將強力執行、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