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豪雨泡水車慰助金 縣長拍板

新竹縣長楊文科於主管會報拍板定案,泡水車慰助金最高二萬元,同時彙整補助、減稅以「從簡、從寬、從速」辦理。(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因應日前強降雨災情,新竹縣長楊文科三十日拍板緊急動用第二預備金,比照中南部部分縣市啟動「0六二六豪雨泡水車輛專案慰助計畫」,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二萬元、一般機車最高二千元。

縣府持續掌握各地災後復原情形,並彙整包含車輛慰助、住屋淹水補助等各項救助、補助及租稅減免措施。楊文科於主管會報再次強調補助方案應「從簡、從寬、從速」辦理,提醒受災民眾把握申請期限,降低災害衝擊,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楊文科表示,車輛是許多通勤族與家庭不可或缺的工具,縣府打破既往僅補助住屋淹水的慣例,在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福利效益下,針對本次水災受損車輛簽報專案慰助,讓受災縣民能盡速修復車輛、重回正常生活。

交通處表示,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縣民申請汽機車泡水受損慰助金,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二萬元、一般機車最高二千元。為便利民眾就近辦理,將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收件認定後,再檢據移由縣府辦理撥付核銷。目前也正在研擬線上申辦方案,期盼讓災民能盡速修復車輛,減輕經濟負擔。

交通處說,申請人(車主)須為六月二十六日災害前設籍新竹縣且申請車輛之泡水受損地點必須位於新竹縣轄區內,同一輛車以申請一次為限。若車輛已辦理報廢,可憑監理單位之報廢證明及拖吊發票申請,相關申請文件與審核流程於縣府交通處官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