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積欠交通罰鍰逾11萬元 靠母擔保分期繳清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一名二十八歲莊姓男子,因有無照騎機車、與酒駕的駕駛人同車共乘等多次違規紀錄,欠繳的罰單金額達十一萬元,莊母得知後,陪同莊男到分署申請辦理分期繳納,自願擔任清償擔保人,莊男逐月分期繳款後,已於日前繳清所有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十六日指出,莊男自一一三年起便累積多筆欠款,包括多筆汽車燃料使用費(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且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更嚴重的是,莊男還有多次無照駕駛、在行駛中隨意變換車道、與醉態駕駛人為同車乘客等違反交通法規行為,總共滯欠金額逾新台幣十一萬元,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執行官發現莊男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行財產,且擔任臨時工,無法扣押薪資,直到發出限期履行義務通知後,莊母得知,帶著莊男到嘉義分署辦理分期繳納,莊母並表示公民違反法律就必須負責,自願擔任兒子欠繳案件擔保人,嘉義分署同意莊男二0二四 年十一月起,每月繳納四千元逐步清償,日前在莊母督促下,已經將欠款全數繳清。